近年来,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面对洗钱手段复杂多变、不断翻新的犯罪趋势,充分发挥经侦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健全完善洗钱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高打击治理洗钱犯罪效能,并于近日成功侦破一起涉案流水高达10亿元,涉及账户4700余个的洗钱犯罪案件。
贷款诈骗主犯转赃 迁出案中案
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办理四平市李某、刘某贷款诈骗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于2023年5月潜逃至境外,李某指使其司机雷某使用李某和刘某的银行卡,用网银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诈骗所得6620万元人民币通过多个账户转移至境外。
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王忠兴:“办案民警经过近两个月的连续奋战,通过对海量银行流水的梳理排查和数据分析,成功研判出李某司机雷某使用刘某的银行卡于2023年4月13日至4月21日,分20笔转入12个账户,其中转入黄某乙账户共计7笔3300余万元人民币,后由黄某甲使用黄某乙银行账户将资金分流。”
虚假交易数额巨大 涉嫌洗钱罪
据黄某乙交代,受其哥哥黄某甲指使开设某银行银行卡,并交由黄某甲使用,黄某甲使用黄某乙银行卡进行收款和转账,并谎称其从事黄金收购销售生意,收款为他人购买黄金支付的货款,转出款项为支付收购黄金的货款。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黄某乙账户的转账记录对应的上、下级卡使用人均不认识黄某甲、黄某乙,且与黄某甲都没有买卖黄金业务往来,转账的本质是以“对敲”方式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黄某甲指使黄某乙开设银行卡交黄某甲自己使用,从开卡至销卡的9个月间,该卡流水高达10亿余元,涉及账户4700余个,黄某甲无法证实该卡用于其公司正常经营,说不清该银行卡中资金来源及去向,没有正当理由向多个银行账户,频繁划转银行卡内的资金款项,其行为已经涉嫌洗钱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甲因涉嫌洗钱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四平市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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